根据《龙岩市国资委关于做好融资计划比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岩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开展资产支持证券对外初评比选,现将相关初评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比选的证券公司资格条件
1.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需提供最新的承销业务资格材料、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自2020年起未被监管机构限制过执业。
3.自2021年起具备成功承销(含联席承销,含注册完毕待发行)企业交易所发行ABS产品经验,并提供业绩清单(含wind资讯查询结果截图)。
4.在本比选公告发布时点前2年(2021年1月1日起算至本比选公告截止时日)曾在债券一级市场直接认购过买球发行的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或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产品或曾承销(含主承销商、联席承销商和直接参与比选的分销商)过文旅汇金集团直接融资产品(含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产品)(后附名单)。
5.不接受以前年度和本年在买球直接融资产品承销中未兑现比选方案中的承诺的证券公司。
6.福建省内设有分支机构。
7.根据比选最终结果,由第一名承销。
8.参与比选的证券公司2021年分类结果不低于BBB级。
二、资产支持证券主要条款
1.原始权益人:岩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证券品种:资产支持证券
3.发行规模:不低于3亿元,具体由比选人设计
4.发行期限:不低于3年,具体由比选人设计
5.交易结构与产品分级:由比选人设计
6.发行市场:上海或深圳交易所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计划管理人:由比选人设计选定
三、资产支持证券标的
1.基础资产:岩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资产。
2.融资租赁资产明细清单详见附件。
3.证券资金用途:归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其它相关具体要素详见附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内容
1.初评比选报价函;
2.营业执照、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等业务资质证书,分支机构证明,最新分类结果证明等;
3.发行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金额、推荐的期限设计、承销费率、预计发行利率研判及依据、发行利率保障措施及承诺、资金用途、计划发行窗口安排、增信措施及担保措施、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团队业务能力、增值服务等);
4.项目团队近2年在全国注册发行ABS产品业绩介绍,
项目团队介绍(附相关团队能力证明材料介绍);
5.比选初评方案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均须加盖公章。比选文件所有格式均由比选申请人自拟,但内容不得与本文件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和抵触,否则视其比选申请文件为无效。
五、资产支持证券注册承销的承诺和要求
1.正式确定承销商并在我司提交有效年报审计报告等必须要件收件日孰后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注册申报(以交易所收件日期为准)。
2.优先采用承销商自行推荐承销业务律所并负责完成注册发行的律所签证事务并承担相关费用支出(律所与我司签订合作协议,由我司代为支付相关费用后从我司债券发行的承销费中扣除),承销费报价中包含上述律所评签证等的相关费用支出。
3.以每次发行簿记建档日(含簿记建档日)近10周同主体评级同债项评级同发行期限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产品的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估值中枢算术平均数和簿记建档日前30个自然日期间内(含簿记建档日)所有地方国有企业同主体评级同债项评级同发行期限的国有企业同类债券(如果期间无同类债券则参照公开发行的私募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算术平均数孰低者为基准价格。承销商自行报价计算浮动承销费的发行计费价格比基准价格下降的BP数值且下降的BP数值不低于30BP。
4.固定承销费采用年化报价,采用年化报价且含发行期限选择权的,选择权期限减半计算固定承销费,每期发行的固定承销费分次支付,第一次于发行完毕后募集款项中扣取,第二次及以后于回售条款行权日支付(第一次按发行总额计算承销费,第二次及以后按余额计算承销费)。具体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
5.实行固定承销费+浮动承销费方式,执行奖罚机制,浮动承销费实行与实际发行价格挂勾,实际发行价格比双方约定的发行计费价格下降部分的6 %乘以实际发行计费年限计算一次性浮动承销费。若实际发行价格高于双方约定的发行计费价格,则浮动承销费为零。
6.超出上述3个月注册申报时间限定的且符合计算浮动承销费的,一次性浮动承销费减半计算。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请有意向参与上述各债项的承销机构,于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当日起算的10个工作日内且不迟于17:30分前将《岩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支持证券比选报价函》及发行方案等相关比选材料一式捌份(正本3份,副本5份),以密封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形式寄达或送达岩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尽量以邮件形式寄达,我司以签收时间为准。
收件联系人:丘女士,联系电话:13599620059。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2幢20层。
融资租赁资产具体情况可咨询联系人。
七、初评比选方法和程序
此次评选根据《市国资委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岩市属国有企业融资计划比选方案(修订稿)>的通知》(岩国资[2020]3号)的文件要求进行。比选方法和程序包括:
1.成立融资计划初选评审工作小组。
2.对入围机构相关比选材料按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3.确定综合得分最高前三名候选机构提交至市国资委复选。
4.复选结果报市国资委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确定最终机构。
5.由我司对外公示,并签订合作协议。
八、注册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应于方案承诺的注册申报时间天数前完成注册申报,若因主承销商原因造成未按承诺的注册申报时间天数前完成注册申报,我司将扣减20%的承销费,并在下一次融资合作评分融资效率扣减5分。
附件:1.岩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支持证券比选报价函
2.岩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比选方案
3.2021年至今文旅汇金集团债券承销商及一级债券市场投资者名单
4.岩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介
5.岩海融资租赁资产明细清单
比选公告附件1:岩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支持证券比选报价函 .doc
比选公告附件2:岩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比选方案.doc
比选公告附件3:2021年至今文旅汇金集团债券承销商及一级债券市场投资者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