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要指示精神,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促进龙岩市“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经龙岩市政府产业引导股权基金协调小组研究决定,龙岩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市产业基金)发起设立子基金。根据《龙岩市政府产业引导股权基金管理办法》(龙政办〔2021〕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金概况
基金总投资规模不低于1亿元,基金备案完成后根据拟投项目分期出资。注册地为龙岩市,基金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市产业基金出资额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15%,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出资额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30%,剩余出资由基金管理人募集社会资本。基金投资于符合国家发展方向的行业内优质企业股权,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重点投资我市“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做大做优做强,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龙岩高质量发展。闲置资金仅限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和政府支持债券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基金投资于龙岩市企业(含基金招商引入落地我市的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市产业基金对该子基金出资额的1.5倍,且不低于龙岩市各级政府对该子基金的出资总额。
二、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条件如下:
(一)具备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
(二)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原则上股权投资的经营管理规模不低于10亿元,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近2年有较好业绩,或股东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及行业龙头地位;
(四)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五)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六)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社会资金的募集,对同时有意愿及能力履行资金募集兜底义务的管理团队予以优先考虑;
(七)管理团队具备较强的专业产业领域的招商能力,有能力将政府拟扶持和鼓励的产业企业项目招商引入龙岩市落地的予以优先考虑;
(八)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参股子基金或认缴子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出资额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30%,且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要求。
三、申报要求
(一)基金管理机构需按照《龙岩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规定的内容提交申请,基金方案设置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本次申报方式为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递交相结合,且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基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且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申报材料由龙岩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负责受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申请机构公章(首页及骑缝章)后送至或寄至联系地址,同时将申请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材料和PDF电子版需在申报日期截止按要求送达视为报名成功。
(二)申报日期截止到2022年7月29日18:00。
(三)报名截止后,我司将对申请的基金管理机构提交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筛选,若需补充材料将另行通知。初审通过后由专人与符合条件的管理人进行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音芳
电 话:15206049362
邮 箱:laiyf04@126.com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2002
附件:龙岩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材料.docx
龙岩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9日